(壹)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上述都是民事處理的範疇,均不涉及刑事犯罪,涉及刑事犯罪的需具體分析,屬於哪壹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壹千零三十三條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