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壹項嚴肅的法律行為,需要雙方自願並經過相關法律程序。如果妳沒有同意離婚或者不想離婚,妳可以不去民政局,也不需要回復短信。如果對方已經起訴離婚並獲得了法院的傳票,妳需要向法院說明妳不願意離婚的情況,並請求法院駁回對方的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