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房產證與紙質房產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近日聯合出臺《關於協同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意見》,要求底前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和具備條件的縣市全面實施“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今後,老百姓手中的“房本”或將被電子證書取代。《意見》要求,全國所有市縣力爭實現“壹窗受理、並行辦理”全覆蓋,壹般登記和抵押登記辦理時間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電子證書證明與紙質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推廣使用電子證照及材料
《意見》要求推廣使用電子證照及電子材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電子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與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要積極推廣應用。有條件的地方,應當核發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證書證明;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要努力提供紙質證書證明郵寄、自助打印等服務,方便企業群眾不見面辦理。
在不動產登記、申報納稅和抵押放貸等服務中推廣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證書證明,符合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電子簽名或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合法有效,通過***享獲得的信息以及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材料可以作為辦事依據,電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紙質形式歸檔。
具備條件的地方銀保監部門與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聯合制定不動產抵押合同示範文本。
2、將全面實施預告登記制度
《意見》要求全面實施預告登記。落實預告登記制度,率先實現網上辦理,積極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經紀機構延伸登記端口,進壹步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便民利企,防止“壹房二賣”,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協同防範金融風險,支撐強化稅收征繳和房地產市場調控。
對預售商品房全面開展預告登記,積極推進存量房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不再重復收取材料,縮短辦結時限。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主動將預告登記結果推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稅務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據預告登記結果審批貸款,預售商品房未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預告登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審批發放貸款。稅務部門可以運用預告登記結果開展稅款征收相關工作。
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將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與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轉移預告登記與抵押預告登記、預告登記轉本登記合並辦理。
3、加快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
《意見》提出,要加快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方便企業和群眾通過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防範交易風險,避免強制核驗,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市場監管、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加強登記有關信息互通***享,積極支撐房地產市場調控,為抵押貸款、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市場主體註冊、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強制執行等提供便利。
推進登記服務點向銀行、法院、公證機構、鄉鎮和社區延伸,提供預約咨詢、登記申請、信息查詢等網絡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積極參與交易資金監管、登記代理等商業服務,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進駐不動產登記大廳開展服務。頒發電子證書證明、提供網絡查詢服務的地方,紙質證書可以不再附記抵押權信息、不再粘貼紙質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