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和車輛非必要不準進入九臺域內。各小區(村屯)壹律實行封閉管理,做到“裏不出、外不進”,非本小區(村屯)居民及車輛壹律不得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並測量體溫。小區居民全天不出門。對小區居民實行持證外出,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人外出就近采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外,不允許外出;現在進出長春最新規定四,對中高風險區或當地政府宣布為封控區、管控區的返(來)長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對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及有本土疫情的縣(市、區)的返(來)長人員實行居家隔離14天。對14天內從中高風險區所在市(州)及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市(州)返(來)長人員(除疫情所在縣(市、區)外),實行14天健康監測。
吉林防疫規定
1、出吉林: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及中高風險地區;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嚴格限制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
2、到吉林:如非必要,應減少不必要的出行,尤其避免前往發生疫情的地區。確需前往的,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返回後及時報備,配合當地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凡是近14天有本土疫情發生地區旅居史的人員,需主動向當地社區(村)報告,並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3、重要提醒:以上政策整理自當地政府等公開發布的消息,如有更新或錯漏請以最新政策為準,建議在出行前咨詢當地防疫部門、機場、火車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供應單位應當及時生產、供應防治傳染病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鐵路、交通、民用航空經營單位必須優先運送處理傳染病疫情的人員以及防治傳染病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做好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