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可以調取短信內容。為了調查本案,可以通過壹切合法的司法程序和方式調查取證。短信信息屬於“電子數據證據”,在證據範圍之內,所以可以依法調取該證據。法院也可以調取聊天記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