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存在被詐騙情形的,都可以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只要是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的,金額多少都可以報警,公安機關只要存在詐騙行為都可以立案。
詐騙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占有他人財務為目的而欺騙他人、騙取財務的,數額達到較大的,有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將會受到刑罰處罰。自然人如果遭到他人詐騙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及時鎖定證據,報案處理,法律規定上對受到詐騙後的報警時限沒有明確的限制,對於被詐騙的金額也沒有最低額度的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內容,對於詐騙金額達到2千元以上的,即構成數額較大,可以提起刑事訴訟,達到詐騙罪的定案標準,將會受到刑罰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壹)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