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想用醫保報銷,掛號的時候壹定要用自己的醫保卡掛號,醫保卡的持卡人壹定是自己;
2、拿著剛才的掛號單去看病科室看病,醫生會開藥,病人可以拿著醫生的藥方繳費單去繳費;
3、到醫院的繳費窗口,等工作人員結算相應的費用,然後自己付賬,把社保卡遞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用社保卡幫妳報銷醫療費用,很多藥品在國家報銷範圍內,有的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必須自費。
報銷所需資料:
1、門診報銷攜帶資料:門診發票,合作醫療證書或病歷;
2、攜帶住院報銷材料:住院發票、合作醫療證書或病歷、費用明細清單、出院總結等相關證明;
3、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攜帶資料,門診發票,特殊疾病合作醫療證書;
4、辦理特殊病種攜帶資料,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建議書,合作醫療證書,病歷,相關化驗報告單,照片兩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