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交通違章行為有哪些
1、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這個行為壹般多見於出租車上;
2、開車打電話,新規特別對在行駛途中駕駛員接、拔電話作出了扣2分的處罰規定;
3、闖紅燈,以前闖紅燈是扣三分,新規修改後闖紅燈的處罰更加嚴厲,增加到扣6分;
4、酒駕醉駕,酒駕除了扣分外,還並處扣證6個月,罰款2000元以下。醉駕則還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壹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