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號發布:
解封時間:開發區自4月11日起取消重點場所管控措施,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壹、調整防控區域和範圍
解除開發區轄區內的封控區、管控區和防範區。
二、調整社會面管控措施
1、恢復宗教場所、各類社會培訓機構、戶外聚集性娛樂活動、景區和密閉空間文體娛樂場所、學生兒童托管機構、線下教育培訓機構正常營業。
2、開發區轄區內的所有診所、衛生室恢復診療服務,推拿按摩門店恢復營業。
三、上述恢復營業各重點場所務必做好“場所碼”的張貼使用。實施掃碼、限流、預約、錯峰、戴口罩、測溫、保持1米間距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對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或造成疫情擴散風險的依法處置。
四、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1日零時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