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調解欄目電話大概要壹天到七天左右可以到現場
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壹般不超過20天。訴前調解的流程如下:1、起訴,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壹般不超過20天。2、調解成功,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3、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4、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5、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