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對象:首先需要明確告知被傳喚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
傳喚原因:說明傳喚的原因,例如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刑事案件等。
傳喚時間:告知被傳喚人需要到派出所接受詢問的時間,通常需要在24小時內到達。
地點:告知被傳喚人需要到達的派出所地址。
註意事項:告知被傳喚人需要攜帶有效證件、遵守法律程序等註意事項。
需要註意的是,派出所發短信傳喚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程序。同時,被傳喚人也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申請律師協助等。
綜上所述,派出所發短信傳喚的格式需要明確、規範,遵守法律規定,保障被傳喚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