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
關於防空警報試鳴的日期,《人民防空法》等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並未作出硬性規定。2005年江西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確定我省從2006年起,於每年的9月18日統壹組織全省防空警報試鳴。
2022年9月28日,《江西省防空警報管理辦法》出臺,《辦法》明確規定9月18日為我省防空警報試鳴日,這是我省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全省防空警報試鳴日。
防空警報試鳴的意義壹是為了悼念某些地方遭受空襲或者在重大災難中遇難的人民;二是檢驗人防設備性能,確保各項功能運轉正常;三是進行國防教育,警醒廣大國民勿忘國恥、居安思危,增強國防觀念和人防意識。
壹般在試鳴警報的前五日,當地政府會通過新聞發布會、手機短信、網站、政務微信公眾號、電視、廣播、戶外多媒體屏等多種渠道對市民進行提前公告。
防空警報器材
防空警報發布主要使用音響警報器等制式器材,戰時通信、廣播、電視系統必須優先傳遞、發放防空警報信號,還可用汽笛、喇叭、鳴鐘敲鑼等輔助手段。音響警報器按設置地點,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按能量轉換方式,分為電動式、電聲式、氣動式和手搖式。
防空警報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警報的發布與傳遞,要快速準確,利用多種手段同時進行;加強與上下級和友鄰的通信聯絡,隨時接收空襲情報信息,加強對空中目標的觀察,及時通報空襲情報;根據空襲情況和持續時間,適時發放解除警報信號。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防空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