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靜默管理期間:
壹、11月20日8:00起,各交通場站、交通卡口要嚴格查驗離並人員前三天內3次核酸陰性證明。
二、在太原滯留的旅客,提供到達太原明確的時間憑證(機票、車票、高速繳費信息等),滯留24小時內的需提供1次核酸陰性證明,滯留48小時內的需提供2次核酸陰性證明。
三、在太原中轉的旅客,需要提供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進太原:
壹、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並的人員:落地核酸,點對點轉運,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期間賦紅碼管理,加裝電子圍欄設備,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的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
二、對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並的人員:實施3天健康監測,除“落地檢”外,分別間隔24小時再開展2次核酸檢測(3天3檢),期間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避免參加聚餐、聚會等聚集性活動。未落實的賦黃碼管理,補齊核酸檢測頻次後再予轉碼。
三、對省外入(返)並貨車司乘人員:繼續堅持入(返)並後“5天5檢”和點對點無接觸貨物交接等防控措施。
四、對密切接觸者及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 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隔離期間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對入境人員在第壹落點已經完成“5天集中隔離 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的不再重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