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章裏也經常用句號。它是格式,是規範,是螃蟹的醋,是擼串的酒,是長句和小哥最後都要走向的終極。但換壹個場景,在短信聊天裏,再堅持使用句號就顯得很奇怪。配以性冷淡的口吻,自以為是的見解,不聽勸告的固執,那這個句號無疑就是壓倒駱駝的最後壹根鐵柱,累死壹匹好馬的最後壹百公裏,讓我生出無盡的幽怨,不得不對他討厭。
我很難說清楚我究竟是討厭這個人,還是討厭這個句號。但不得不說,討厭壹個句號,要比討厭壹個人容易多了。
就像女生之間的討厭,往往具體的表現在衣服難看,外貌奇特,身材走樣,男票太渣等等這些物化的原因裏,是這些原因導致了“我不喜歡她”。但從來沒有人願意直接承認,其實沒有太多的原因,她們就是單純的討厭人家而已。
現在姑且不論這個學弟是長得多寒磣,說話是多不得體,而我又是多討厭他,我們就單純的來討論個句號。
他是這麽問問題的:“所以XX就在XX舉辦了嗎。”
他是這麽辯駁我的:“我覺得xx才對。”
他是這麽答應我的:“可以。”
哦。
去妳媽。
在文章裏,句號難以表現出它的魅力。我們需要把它放進聊天框裏,才能稍微感受壹點余溫。要是代入到具體的聊天情景,那相信大部分人甚至會炸毛。
作為壹個成年人,我本不該對壹個小小的標點符號報以如此激烈的情緒,如果我把這個情緒擴散到生活的各個場景,那我看壹個男性小廣告都會讓人疑惑的爆血身亡,唯壹能打救我的只有詩歌,但那甚至比爆血身亡更可怕。又或者說,我生氣的根由很可能不是這個句號,而是這個句號背後所蘊含的意義。
標點符號必然是有意義的。在大多時候,壹個標點符號就比壹句話好用。遊戲裏,越塔不成反被殺,我們往往就用壹個?來表示嘲諷。但如果妳把整句話都說出來“越塔不成反被殺了?”,就顯得特別的滑稽和可笑。在這個問題上,連蠢貨都懂得標點符號的好處。
大多數時候,
“我愛妳...”——流露出來的是猶豫,雖然妳很好,但我...
“我愛妳。”——則是壹種肯定,即便妳醜,沒關系,我瞎。
“我愛妳!”——強烈的肯定,甚至是心理暗示,要麽是給自己壯膽,要麽是把妳嚇怕。
“我愛妳?”——加入了疑問的元素,他或許需要妳來證明他為什麽愛妳,又或許妳將在接下來的三秒內收到壹條為什麽他不愛妳的理由。
“我愛妳?!”——好了不需要猶豫了。他壹定不愛妳。
“我愛妳!!!”——請小心,這個人的愛在很大程度上是壹種占有欲。而求之未得的情緒很容易把壹個占有欲狂逼向犯罪的邊緣。
除了規範的意思以外,幾千年的發展,在動物交配又冬眠的更替裏,標點符號的意義變得更復雜有趣。
日常聊天裏,最危險的,妳最應該慎用的標點符號,無疑是感嘆號。感嘆號是壹把利劍,壹出鞘就要見血,而且往往是殺敵壹萬自損八千,萬不得已,我們用不到它。
而僅次於感嘆號的,則是句號,它像是慢性毒藥,壹兩次看不出效果,但相信我,堅持兩個療程,它壹定像壯陽藥壹樣顯露出威力來。句號是最痛苦的,妳說不上來為什麽討厭它,它的出現是那麽的突兀,它的蘊意是那麽的絕望,但對方卻用得那麽理所當然,讓妳不好反駁。於是妳只好渾身發癢,像萬毒攻心,最後死於無法解釋的心肌梗塞。
如果真要說為什麽。句號的確定性讓它不太適合用在日常聊天裏,它顯得太絕對,是風又是雨,是直男癌又是性冷淡,只有剛接觸網絡的孩子或中年人會這麽做。浸淫草榴多年的妳不應該犯這種低級錯誤。
聊天的本質,是情緒的互相照顧和尊重。妳要說道理,還不如寫文章,妳要談故事,犯不著每句話用不超過五個字的短句來描述。句號只有在長句的最後,才有它存在的價值,壹旦句號出現在單單的幾個字背後,它所代表的含義就是拒人千裏之外的冰冷,又或是不容反駁的確定。
再往深壹些,句號,實際上,是上位者才敢戴上的皇冠。因為他們本就需要無可辯駁的威嚴,他們本來就需要拒人千裏外的冰冷,他們本來就不怕傷害妳的情緒,他們本來就是那群需要妳照顧和遷就的人。而作為我們這些普通的小作者,在跟讀者大大交流的時候,永遠都只敢這樣~
或者是這樣 \(^o^)/
萬壹妳也只是個普通人,萬壹妳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金光閃閃,那是什麽在支使妳,是什麽給妳的自信,讓妳使用句號的呢?
從來沒有人在有求於人的時候還刻意表現出冰冷。
從來沒有人在日常聊天的時候還刻意保持距離。
從來沒有人願意拒絕大胸蘿莉的熱情。
除非妳使用句號。
妳同意吧。
所以問題來了,我究竟是在討厭句號,還是在討厭這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