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年後,於先生嗜酒,嚴重時,壹個月30天,喝酒15次。
於先生喝完酒,耍酒瘋。某次,晚上11點多,老婆孩子都睡了,於先生把他們拍起來,妻子讓他趕緊睡覺,於先生不聽。
溝通幾次,於先生不僅自己不睡,還不讓許女士睡。許女士崩潰了,拿過安眠藥,妳是讓我睡覺,還是讓我吃藥?
正常情況下,丈夫應該立馬反思,把妻子逼得吃安眠藥,這得把人逼成什麽樣了?
但震驚的是,於先生依舊不讓妻子睡覺。
許女士果斷把藥吞了。躺了幾分鐘,許女士覺得不值,不能因為丈夫,就搭上自己的命,更何況,還有孩子呢,就自己爬起來,去醫院洗胃。
深更半夜,丈夫給嶽父嶽母打電話,妳閨女死了,妳們來看看吧。
於先生在描述的整個過程中,臉色淡然,沒有絲毫的愧疚,甚至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這恰恰是最可怕的,壹個人明明做了壞事,卻絲毫不覺得自己是錯的!
甚至,於先生在節目中,解釋說,就是比正常多吃了點安眠藥。
這個解釋,妳會給幾分?
緊接著,於先生說,自己白天開大貨車,晚上孩子睡了,想跟孩子玩壹會兒。還埋怨妻子不依不饒的。
於先生告訴妻子,妳要是冷靜壹些的話,根本就起不了什麽矛盾,實際鬧事是妳鬧起來的。
看到這裏,三觀有沒有被刷新了壹遍?!
晚上11點多,醉酒回家,拍醒老婆孩子,逼得老婆吞安眠藥;老婆去醫院洗胃,打電話告訴嶽父嶽母,他們的女兒死了;到最後,把壹切責任推給了妻子。這種男人,簡直可怕!
他不曾想過,如果嚇到孩子,怎麽辦?如果妻子搶救不回來,怎麽辦?如果把嶽父嶽母嚇出個好歹,怎麽辦?
似乎,在於先生的意識裏,‘後果’2個字,是不存在的!
然而,這僅僅是個開始。
不久後,於先生醉駕逃逸,被拘留,最後調解的結果:賠償18萬。?
令人吃驚的是,惹禍的於先生,‘消失’了。
傷者殘廢住院,於先生躲回老家,不露面。
妻子哭著敘述,傷者和家屬到家裏鬧,用拐杖把門砸了腦袋大的洞,於先生依舊沒出現。
很快,傷者家屬鬧到許女士單位,好幾個身上帶紋身的,把許女士推進出租車。
到了對方家裏,打電話,逼於先生出來解決問題,可絕望的是,於先生竟然沒回來。
最後,警察把許女士接到了派出所,做了筆錄,是妹夫將許女士接回家。許女士說,於先生在妹夫家裏,像個沒事人壹樣,表情很輕松。
這時,主持人問,妳沒擔心妻子孩子的安全嗎?
於先生說,那時候,妳不能出面,因為他壹來就十幾個人。妳壹出面就纏住了。
是的,妳知道自己被纏住,可妳有沒有想過妻子被纏住,會怎麽樣?兔子急了都會咬人,人急了呢?
妻子受了巨大的驚嚇,但作為丈夫,於先生什麽也沒做。於先生告訴大家,我這個人不善表達,但是我心裏知道怎麽做。
我想知道,所謂的知道怎麽做?就是躲在老家,把所有的爛攤子扔給妻子麽?男人的擔當去爪哇國旅遊了?
這就完了嗎?
不!肇事逃逸的第二年,於先生精神出軌。
許女士看到丈夫手機的短信,愛妳的我,想妳等等。丈夫壹把奪過去,刪了。
妻子打出10幾米的電話單,90%都是那個女人的電話。
剛開始,丈夫解釋,我就是精神上拐了壹個彎,什麽都沒有。
最後,許女士讓他寫道歉書。他翻臉了,說,妳自己找的,妳不懂得見好就收。
許女士就罵他,丈夫急了,就詛咒妻子,妳倒黴,妳活該,妳這輩子都受著吧。
可是,婚姻走到了懸崖邊,許女士依然沒有離婚,她選擇了很多女性走過的路,無論婚姻再怎麽不堪,為了孩子,不離婚!
為此,她寧可跟丈夫分居14年,也不敢離婚。
許女士說,我要是去離婚的話,肯定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拿不到。我就怕這個,我忍了。提及丈夫,許女士說,我當他是死人。
可是,親愛的,人生有幾個14年?妳用14年的時間,跟丈夫分居,並且恨死了他。
這14年,妳活得開心嗎?快樂嗎?甚至,妳覺得,自己重要嗎??
孩子和妳,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妳為了孩子,委曲求全,活得壓抑。這樣的日子,孩子希望看到嗎?妳征詢過他們的意見嗎?
很顯然,這是本末倒置的。對於女性而言,我們首先是自己,然後才是妻子、母親。
更何況,孩子沒有父母想象的那麽脆弱。
節目的最後,於先生認識到自己做錯了。也表示,這些年他想和好,也做了努力。而許女士的心結稍稍打開,說,再過壹段試試,看是否能真的接納丈夫。
既然已經走到了今天,那麽就祝福他們吧,希望兩人幸福。
但換做是我們自己,如果遇見了這種事情,我倒是希望,在剛開始,就能果斷地選擇離婚,開啟新的人生,畢竟,人生很短,14年的時間,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