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收到辱罵短信起訴,涉及的相關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壹,尚 不夠刑事處罰 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因此,妳們之間的短信以及郵件內容可以作為您報警的證據。
法律客觀:《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壹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