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征收,退稅受理如下:
1、受理、審核。征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齊全後,應當場受理退稅申請,並審核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2、批準。經查實,對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稅意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後開具退稅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後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退稅手續。不符合退稅條件的,征收機關應及時做出明確答復和解釋。
3、對退還部分稅款的,納稅人持已批準的《契稅退稅(款)申請審並開具完稅證後,經辦人再開具退稅憑證,辦理退稅手續。
4、歸檔。經辦人將退稅憑證(第五聯)、《契稅退稅(款)申請審核表》(第壹聯)等退稅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契稅退稅需要哪些材料
1、退稅申請(需開發公司蓋章);
2、契稅完稅證二、四聯(原件及第二聯復印件);
3、商品房買賣契約及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實測報告表或建築物分戶實測平面圖(復印件);
5、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或購房款收據、退面積差房款紅字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6、個人退稅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退稅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退稅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納稅人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名稱;
8、征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