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酒店旅館、影劇院、旅遊景點、養老機構、醫療機構、藥店、線下培訓機構、美容院、酒吧、網吧、浴室、宗教場所、交通場站等公***場所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明確疫情防控工作負責人。
2.各類公***場所要實行工作人員每日健康監測,嚴格執行“測體溫、戴口罩、查驗健康碼+行程卡”管控措施,對體溫、健康碼、行程卡異常人員做好信息登記並及時上報。
3.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影劇院、旅遊景點、酒吧、網吧等易形成人員聚集的公***場所應控制人員流量不超過場所最大承載量的75%,嚴防出現人員聚集。旅遊景點實行實名制門票預約制度。
4.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對主管領域公***場所的疫情防控網格化巡查,開展定期巡查並做好記錄,及時發現漏洞,及時督促整改存在問題。
5.各村主任、書記為村疫情防控工作第壹責任人,要明確村班子責任分工,落細落實防控網格架構,確保聯系到戶,責任到人。
6.各村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首問責任制,對發現的重點人員要第壹時間落實管控,及時報告鄉鎮指揮部。
7.各村要嚴格落實省外來返人員信息登記制度。充分發揮村社網格作用,每日開展省外來返人員的情況摸排調查、信息登記造冊,確保不漏壹戶、不漏壹人。對省外來返人員進行健康碼、行程卡、接種碼三碼查驗。
8.省外非疫情重點地區來返人員,在來返48小時內引導其到所在地鄉鎮衛生院核酸采樣點進行1次核酸檢測。
9.對疫情重點地區來返人員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工作提示落實集中健康觀察或日常健康監測。重點地區來返人員日常健康監測期間,非必要不出門,出門應提前向社區工作人員報備,不得組織或參加聚集活動,不得進入人員密集場所。
10.對日常健康監測期間拒不服從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人員,落實集中健康觀察,相關費用自理。同時各村對日常健康監測期的重點地區來人員提供健康狀況問詢、必要物質采購、生活垃圾處置、就醫渠道聯系等服務。
11.督促村黨群服務中心、市場、超市、小賣部、餐飲店、藥店等場所落實測溫驗碼戴口罩,通風消毒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12.各鄉鎮要引導居民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增強防護意識,養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紮推等健康生活方式。壹旦出現發熱、頭痛、咽痛、流鼻涕、幹咳、乏力、嗅覺減退、腹瀉等不適癥狀時,立即就近前往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就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
13.所有省外來婺返婺人員應提前主動向目的地村進行申報,積極配合落實相應管理措施。對不主動申報、在申報過程中隱瞞行程、不履行相應健康管理措施等規定的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造成後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