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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子夜跑遇害,兇手被執行死刑,案件的始末有何詳情?

此案件發生在2017年12月14日下午6點左右,受害者王某從自己家來到附近綠心公園跑步鍛煉身體。在這期間遇上了李某,李某由於賭博欠下了巨款,看到王某手上戴著金鐲子就上前討要。王某把金鐲子交給了對方,在逃脫危險時選擇了報警,李某看見後不僅把對方手機搶走,還將王某攔截在公園。

到了晚上淩晨,王某再次想要逃跑,李某用自己的手機砸向對方頭部,導致王某暈倒。事已至此,李某決定把王某埋在附近,掩埋過程中發現王某並沒有完全死去,於是又拿起斧頭砍向對方,處理完屍體後,李某拿著財物離開了現場。

  壹、對於這起惡劣事件,我有何看法?

對王某的遭遇實在感到痛惜,但也提醒了我們,遇到歹徒時千萬不要過於激動,很多犯罪分子只為求財,只要滿足了這個要求,有很大幾率可以脫離危險。不過脫險之後,千萬不要立馬在歹徒面前撥打報警電話,不然很容易被對方滅口。另外女性盡量不要跑到人煙罕跡的地方散步,也不要把金錢和財物外露。

  二、李某具體的判決過程。

在接受審判時,李某承認自己曾用手機和石頭擊打過王某頭部,但當時根本就沒有看到對方手上戴了手鐲,所以不存在搶劫行為。李某還辯稱自己與王某早就認識,曾通過社交軟件約好見面。當問到是什麽社交軟件,兩人關系發展到什麽地步時,王某都沒有回答。

檢查方通過調取李某手機短信與通話記錄,也沒有查到任何與王某有交集的地方,有理由認為李某在撒謊。庭審經過了兩個小時,由於案情重大,並沒有當場宣判,直到2022年3月14日,當地法院傳來消息,對李某依法采取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