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能夠確保債務人收到了通知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債務人沒有收到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所以債權轉讓做好當面與債務人進行溝通,通知他,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