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交費的業主:
您好!在廣大業主的大力支持與配合下,2008年度物業管理費收繳工作已接近尾聲,但至今仍有少數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能按時交費。
物業費是小區治安秩序環境綠化及衛生,房屋公***設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證,如果物業費不能按時繳納,將會對物業管理和服務造成致命的影響。同時,嚴重侵犯了已交費業主的切身利益,為此我們再壹次鄭重提示,從12月31日起我們將按有關規定按日3‰收取滯納金逾期未交費的業主,將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條規定依法進行追繳,請未交費業主盡快抽時間到物業公司交費。
凡屬在質保期內的房屋質量問題,我們將繼續與開發及施工單位溝通聯系,盡快給予解決,請不要將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質量責任與物業管理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質量等問題為借口拒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隨時接受業主的監督,持續改進,竭誠為業主服務,謝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恒泰七彩陽光物業服務中心
2008年12月2日\\\\ 尊敬的業主:
您好!
上海綠城壹期、二期分別於2004年10月、2005年11月交付使用。截止2006年底,小區仍有150余戶業主尚未交納2006年底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為了保證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正常有序運行,請以上業主盡快安排時間於6月30日前至物管中心交納,或通過電匯方式匯款。逾期仍未交納的,物管中心將於7月1日對欠費業主的房號和姓名在小區各單元信息欄及小區業主論壇公布,以便業主***同監督。
上海綠城物管中心感謝您的大力支持!
上海綠城物管中心
2007月6月6日 \ 物業催繳物業費通知為規範本物業的管理程序,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同時在享受質、價合理的物業服務情況下,根據“人人平等”的原則,請拖欠多年物業費的業主在2007年10月30日前將拖欠多年的物業費壹並交齊,使物業中心能夠更好的做到改善業主的生活質量和居住環境,建設和諧小區的目的。對逾期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中心將秉公辦事,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訴諸法律程序解決,追繳拖欠的全額物業費,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納滯納金。望廣大業主周知。 繳費地點:沁馨花園物業辦公樓二樓業主接待中心繳費電話:84533262 8453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