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錦江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設置11個。
(1)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負責本局的後勤保障工作;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政務調研、政務信息、督查檢查和外事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應用;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
(2)政策法規科
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對稅收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措施;負責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核和審批;稅收調研和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和意見的反饋;依法審核規範性文件;處理行政復議、聽證、訴訟、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參與重大案件的復核審理等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參與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負責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3)收入核算科
制定稅款征收的管理辦法,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4)納稅服務科(對外稱辦稅服務廳)
受理稅務登記(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負責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包括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抄報稅、進項發票認證、票表稽核);發布欠稅公告;資格核定(包括壹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辦理發票購領、繳銷;開展面向納稅人的有關稅法宣傳;處理壹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5)征收管理科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的辦法、措施,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件的推廣和應用;負責組織納稅服務工作規範、操作規程、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的落實。
(6)人事教育科
負責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教育培訓、幹部監督、精神文明建設等。
(7)監察室
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等。
(8)稅源管理壹科
負責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
(9)稅源管理二科
征管範圍為涉外企業。負責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數據采集分析、處理壹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10)稅源管理三科
征管範圍為全局個體工商戶。負責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數據采集分析、處理壹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11)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局工會、***青團、婦委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