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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娜事件的從業經歷

“輿論監督報道采訪常遭阻撓”

新法制報:什麽時候到《法人》雜誌工作的?之前從事什麽職業?

朱文娜:我是去年9月到《法人》雜誌社工作的,《法人》雜誌隸屬於法制日報社。1995年,我從中國新聞學院畢業後,就進入《法制日報》總編室工作,先後在社會部等部門工作過。我大學第二個學位學的就是新聞。

新法制報:算下來,妳從事新聞行業也有10多年了。像“西豐官商較量”這樣稿件,妳經常做嗎?

朱文娜:以前也做過壹些輿論監督的稿子,但到《法人》雜誌後,因為我們的雜誌定位是做企業家的法務參考,主要是報道企業家這塊,“西豐官商較量”這篇稿子,趙俊萍本人就是企業家,他遭遇法律問題,選題符合我們雜誌社的定位。

新法制報:之前做過輿論監督報道嗎?

朱文娜:原來在法制日報時常做。

新法制報:平時輿論監督采訪,都會遇到怎樣的困難?

朱文娜:對壹個記者來說,做輿論監督采訪,被監督對象不接受采訪,阻撓采訪等情況很常見。像西豐這個稿子,我在西豐調查女企業家因短信涉嫌誹謗的案件時,我到縣委辦公大樓,並未見到張誌國本人。我留下了采訪提綱和聯系方式,但對方壹直沒有回應。

新法制報:10多年的從業經歷中,以前曾遇到過類似事情嗎?

朱文娜:記者被毆打、記者被告上法庭這樣的事情,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但我從未遇到過。因為報道負面被指控誹謗而被拘傳,這是我第壹次遇到,也應該是我們記者行業的第壹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