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種行為屬於欺詐,存在虛假宣傳的嫌疑。
隨著直播帶貨的“火熱”,各種各樣的“主播”都湧進了這個大市場,試圖從裏面分壹杯羹。如果帶貨主播真的能夠給消費者提供好用便宜的東西,那也未嘗不是壹件好事。但事實卻是,總有壹部分主播(公司)為了謀取暴利欺騙大眾,帶貨賺錢毫無下線。
還記得前天看到壹則報道說,在湖南婁底,壹名姓萬的女士在直播間抽中價值5899元手機福袋,這也讓她興奮不已。但是誰知道高興沒多久就收到了短信提醒說是手機模型。為了確定真假,萬女士就在直播間詢問,但是卻遭到拉黑。
萬女士介紹說“29日晚,她在刷視頻時,無意中點擊進入了“恭璽茶業”的直播間,看到直播間裏還有兩分鐘就要開福袋了,而且參與的人還很多,自己點擊參與後,馬上就中獎了。”但是隨後受到短信提醒“您在直播平臺成功抽中apple蘋果iPhone13 2022年新款6.1英寸蘋果手機(模型)”。
隨著事情的發酵,更多的消息被曝出,包括萬女士和客服的聊天記錄。從兩人的對話中能看到,客服對於該事的回復可以說是蠻不講理,直言自己的模型就是那麽貴。那麽這種行為屬於欺詐嗎?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由此可見,這種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赤裸裸的欺騙,屬於欺詐。其實在生活中這種類似的例子時有發生,甚至還有人因此遭受損失。之前我堂嫂在某直播主的直播間買了壹套護膚品,說是WIS的,但是發過來之後才發現上面的標誌是WLS,這個時候我堂嫂都已經用了幾天了。
作為壹名消費者如果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壹定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只有這樣才能有助於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