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直有關單位:
為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充分發揮防疫“第壹道關口”作用,堅決“圈住封死”疫情傳播風險,現就加強和規範疫情防控卡點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壹、嚴格高鐵站、火車站、高速公路口等重點部位卡點疫情防控工作。
高鐵站、火車站、高速公路口等卡點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規範,壓實屬地責任,從嚴從實從細做好各類來許返許人員、車輛疫情防控工作,築牢“外防輸入”堅固防線。
二、嚴格禹州市周邊卡點疫情防控工作。
禹州市周邊卡點嚴格按照“封控區”管理辦法執行。運送生活、醫療等急需物資車輛,符合“兩證、雙綠碼、壹正常”條件的可以通行。其他人員和車輛原則上壹律不允許進出,遇有危重病人等緊急特殊情況在上報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同時,采取專用車輛引導、“點對點”運送等措施,及時妥善做好處置。進出卡點車輛要嚴格消殺,交通部門人員要認真檢查車輛通行證。
三、切實加強國道省道卡點疫情防控工作。
國道省道卡點按照管控區”管理辦法執行。本地車輛、人員符合“壹證、雙綠碼、壹正常”條件的可以通行。其它外地來許車輛、人員非必要壹律勸返,對途經車輛本著減少風險原則,引導至高速公路行駛。進出卡點車輛要嚴格消殺。
四、切實加強鄉村道路卡點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規範,由各鄉鎮、村“兩委”負責,發動轄區千部群眾和“平安守護誌願者”隊伍,在所有行政村設立哨點、門崗,對進入人員測溫,查驗健康碼、行程碼,並因地制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阻斷疫情傳播擴散風險。
五、嚴格許昌市中心城區周邊卡點疫情防控工作。
許昌市中心城區周邊卡點,按照《關於對中心城區機動車上路行駛實施管控的通告》4號通告)執行,疫情防控任務較重的縣可參照執行。
六、卡點人員配備。
卡點由屬地各級黨委政府負責設立,由屬地基層幹部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原則上每班次應配備2名公安人員、2名交管人員、2名醫護人員和2名屬地幹部,要設立值班臺,有登記臺賬、掃碼圖版、測溫儀、消殺噴壺等必要設施,工作人員要著防護服,戴護目鏡、口罩、手套、鞋套,做好自身防護。
七、卡點工作流程。
卡點公安人員負責停車檢查和通行,交管人員和屬地幹部負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衛生防疫人員負責測量體溫、信息登記並根據“兩碼”顏色判斷通行或隔離管控。各項工作流程要規範,對於經過卡點人員詳細核實登記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從哪裏來,到哪裏去、運送的什麽貨物以及體溫狀況、核酸檢測時間等信息,登記造冊,存檔備查。各卡點人員、車輛查驗和通行情況,於每天中午12:00下午17:00前分兩次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由各縣指揮部匯總後,每天專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安全組。
八、相關要求。
卡點設置時間和防控等級的升級或降低,由市疫情指揮部另行通知。市域周邊如設有進出雙向卡點,應采取協商等方式組織聯合設卡,以節約資源、提高處置效率。各卡點要無絳做好正常交接班和工作銜接,註意夜間及惡劣天氣防寒保暖。如遇緊急、特殊情況,要按照“壹事壹策”原則,及時報告、研究解決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妥善做好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