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的保證金都是在交易所基礎上加上幾個百分點,目的就是為了方便控制風險,避免突發問題造成連續的漲跌停,倒是客戶爆倉不說,期貨公司還得往裏面倒貼錢,尤其是客戶資金大於200萬的時候,風控更加嚴格。
壹般來講,如果某品種期貨公司的保證金是8000元,那麽交易所大概是7000左右,或者不到7000元。期貨公司會在妳可用資金(2000元)快賠完的時候,先采取電話通知,告知妳保證金不足,要求追加保證金,如不在規定時間追加,公司則有權強行平倉。
從妳上述問題來看,第三種情況是屬於正常的。
從表面看,可用資金2000元,凍結保證金8000元,虧損超過2000,應該是保證金不足,但是,我上面說過了,這個保證金期貨公司都在交易所基礎上加了1-5個百分點,以此控制風險,實際上虧損超過2000的時候,也並沒有觸及到交易所的保證金,公司為了控制風險,再這個時候給妳強平,妳也沒有辦法,這個妳打官司也是必敗無疑,畢竟強平之前會先通知妳個人追加保證金。
如果妳說妳電話沒電,或者關機沒有接到通知,那麽是投資者自身的問題,期貨公司甚至可以在他大門口張貼壹張告示,以此表示已經盡到告知義務。
在不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得先看當前資金是否低於交易所的保證金,如果沒有,並不算透支交易。
如果當前資金已經低於交易所保證金,算是透支交易,但是風險已經轉接到期貨公司身上,這是風控部監管不到位造成,即便這個時候強平,投資者也可以不給期貨公司錢,這個錢往往都是期貨公司自己墊付了。
記住,每家期貨公司的合同中都寫的非常清楚,所有的責任都已經轉接到投資者身上,此類官司至今沒有壹家可以贏期貨公司。(公司服務器出問題造成的損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