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人員來(返)德需嚴格落實“入川即檢”,進行三天三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及以上);省內有中、高風險區的市(州)人員來(返)德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出具報告時間為準);重點區域管理措施按照“德陽疾控”官微每日發布的健康提示進行管控。
疫情防控不能心存僥幸 但有人卻不顧大局 故意隱瞞行程信息 下面,我們來看看 壹些隱瞞行程被追責的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3日,楊某某(男)、譚某某(女)、譚某(男)從省外返回德陽中江後,故意向防疫工作人員隱瞞行程軌跡,導致產生疫情重大傳播風險,其行為嚴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中江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壹款第壹項之規定, 對違法行為人楊某某(男)、譚某某(女)、譚某(男)分別處行政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壹款第壹項之規定, 對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場所直接責任人徐某(女)處行政拘留。 2022年10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發布警方通報,查明蘇某(男,51歲,10月3日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於9月29日從新疆塔城途經烏魯木齊返蓉後,隱瞞行程,未按要求進行隔離,擅自乘坐公***交通工具外出活動,多次進入農貿市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蘇某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該局已依法立案偵查。目前,該案正在進壹步偵辦中。 及時報備,是對自己負責 也對他人負責 如果隱瞞行程不及時報備 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