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法院開庭不會以短信形式通知。若是案件以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話,法院可能會以短信、電話、傳真的形式通知當事人。 人民法院向當事人發出的法律文書,包括傳票、通知、裁定、判決等都應該以書面的方式送達到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達的除外,找不到人的也應該以公告的方式(登報、法院公告)的方式送達,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所謂短信或者QQ信息都可能是詐騙信息,打電話來的也要查詢到真實的法院電話後再打過去核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