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請人姓名
2、是由:申請人因壹案,於年月日向妳院提起起訴,業經妳院立案受理,現因特此申請撤回起訴。請予核準。
原在提起起訴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件,請予發還。
3、此致人民法院
4、落款和時間:申請人;年月日
5、“現因”之後的空白處寫明申請撤訴的理由。通常基於以下原因:(1)被告滿足了原告的訴訟請求;(2)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3)原告發現自己起訴不當,此時要寫明起訴不當的原因。
6、其效力最終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