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來源於國家健康碼的紅碼人員實施健康管理服務,由原賦碼地區對人員進行轉碼。
2. 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經治愈出院且完成14天健康管理服務後,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
3. 疑似病例轉確診病例經治愈出院且完成14天健康管理服務後,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疑似病例經判定為非病例,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綠碼。
4.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實施健康管理服務後,進入後期7天健康監測階段時,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
5. 廣西口岸入境隔離期未滿14天或21天(涉德爾塔等變異毒株)人員實施健康管理服務後,進入後期7天健康監測階段時,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
6. 國家推送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時空伴隨人員實施健康管理服務後,進入後期7天健康監測階段時,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
7. 國內各地中高風險地區返桂來桂人員,抵桂不足21天(含21天)的,實施健康管理服務後,進入後期7天健康監測階段時,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
8. 國內各地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抵桂不足7天(含7天)人員實施健康管理服務後,進入後期7天健康監測階段時,由屬地的區劃管理員對轄區內人員將紅碼轉為黃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