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位次排列原則:考生位次按照參加相同科目考生的考生成績***同參加排序的辦法,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列。
文史類與藝術(文)考生***同排列位次,理工類與藝術(理)、體育類考生***同排列位次。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分數由高到低排列。總分、單科分數全部相同的,屬並列位次。
平行誌願介紹
平行誌願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壹個院校專業組即為壹個投檔單位。分數優先,即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高者優先;遵循誌願,即輪到該生投檔時,從第壹個院校專業組誌願開始依次檢索該批次考生所填院校專業組誌願。
壹旦符合投檔,即向該院校專業組投檔。投檔後,同壹批次其他院校專業組誌願均無效。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組,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後,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完成了本批次平行誌願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