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動申報
申報對象
1.境外入昌返昌人員。
2.國內疫情重點地區入昌返昌人員。
申報要求
1.擬由境外、國內疫情重點地區入昌返昌人員,應由本人或其親屬或所在單位提前3天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備。
2.人員在到達昌邑後,必須在12小時內主動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告,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報告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是否從事冷鏈物流行業等相關情況,並第壹時間出示或申請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
3.賓館、酒店、出租房等要嚴格落實境外、國內疫情重點地區入昌返昌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按規定將相關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二、監督舉報
市民有義務對境外、國內疫情重點地區入昌返昌人員進行監督,敦促其按規定申報登記。發現上述人員不主動申報或涉嫌逃避集中隔離觀察的,可向所在社區報告。
三、法律責任
對不主動申報、刻意隱瞞信息、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安全的,從嚴追究當事人及親屬或相關單位法律責任。
未按規定進行隔離或在指定場所醫學觀察、私自外出、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廣大市民朋友們,為了城市的安全,為了您的健康,請自覺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增強憂患意識,保持高度警惕,切實築牢疫情防控屏障。春節期間盡量就地過節,非必要不出昌邑,避免前往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探親旅遊。出現發燒、咳嗽等癥狀時,應及時到定點醫院就診,盡量乘坐私家車、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護措施,並主動報告旅居史和人員接觸史。讓我們攜起手來,齊心協力、***克時艱,***同打贏疫情防控這場人民戰爭!
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