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男子因為司機手機卡被拘10日的事情在網上引起熱議,據了,解宋某因為心存僥幸心理,便以自己的身份為他人辦理了4張電話卡,每張賣300余元,***計得力1218元,宋某獲利不多,但是他出售的手機卡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給相關被害人造成嚴重的損失,於是宋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並且沒收違法所得1218元,並處1萬元罰款。
這件事情也給大家敲響的警鐘,千萬不要出售自己的個人信息,給予他人進行詐騙,那麽自己的行為就是幫兇,千萬不要被壹些蠅頭小利沖昏的頭腦,有不少人會拿著妳的身份證去辦壹些電話卡,然後進行電話詐騙,還有些人讓妳去辦壹些銀行卡,從而來轉移壹些不幹凈的資產,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所以大家在以後不要犯同樣的錯誤。
我們的手機卡包括銀行卡都不能出售給他人,壹方面是這樣做不安全,另壹方面這種行為也是在幫助他人違法,我們壹定要知道什麽事情可以做,什麽事情不可以做,千萬不要去挑戰法律的底線,壹定要憑借著自己努力堂堂正正的掙錢,這樣用起來才更加的踏實,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捷徑可以走,也不會天上掉餡餅。
有很多人就抱著壹種輕視的心理,覺得就是出生了,自己的手機卡別人違法和自己沒有關系,這恰恰是錯誤的觀念,這個男子還覺得自己掙了1000多塊錢可沒有,想到卻被警方刑拘,所以大家壹定不要有僥幸的心理,更不要去搞這些歪門邪道,在生活之中也不要與那些不到的人進行來往,千萬不要參與壹些違法活動,做壹個合格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