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是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它們的情況如何會對企業的營銷活動產生巨大的影響,如原材料價格變化、短缺等都會影響企業產品的價格和交貨期,並會因而削弱企業與客戶的長期合作與利益,因此,營銷人員必須對供應商的情況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和透徹的分析。供應商既是商務談判中的對手更是合作夥伴。《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壹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