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有關政策,時空伴隨者如果有接觸史或者涉疫風險的,實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觀察);
如明確沒有接觸史或者涉疫風險的,在個人簽署承諾書後,實行3+11健康管理措施(3天居家健康觀察或集中隔離+11天日常健康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