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吉律務發起訴短信是律師函,並不是起訴短信。收到律師函跟被起訴沒有必然聯系,並不意味著收到律師函就壹定會被起訴,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後果的,只是壹種警示。當事人接到專利權人的侵權警告信或起訴狀後,首先應認真對待,其次需仔細分辨,如果不是自己所為,可答辯解釋,但要有相應的證據,如果是自己所為,則要認真分析該侵權是否成立。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壹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它存在兩層法律關系,壹是律師與委托人之間的授權委托關系,這壹層面是核心的法律關系。二是律師與受送主體之間的代為函告的法律關系。律師函應根據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給予對方通知或在適當的範圍內向送達對象解釋事由,以便送達對象做出決定。
法律依據:《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