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監獄的管理規定,服刑人員跟家人的聯系方式除了通信外就是親情電話。通信的往來時間較長,很多外地服刑人員往往要等壹個星期才能收到家人的信件。而親情電話只對表現比較好的服刑人員開放。犯人沒有手機,也不能隨意發短信,有的監獄在開通了“親情短信平臺”,盡量報喜不報憂,發送內容要審查。
《監獄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