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疫苗接種是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壹項重要舉措,也是防止感染、阻斷疫情傳播的有效手段。現按上級要求,即日起,x花園社區面向本轄區居民開展疫苗接種人員登記工作。具體接種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條件: xx花園社區常住居民,年齡在18周歲-59周歲之間。(第壹針註射要滿18周歲,第二針註射要不滿60周歲)。
截止時間:接種工作即將開始,請需要接種,尚未登記的居民抓緊時間報名。
報名方式:請本人攜帶出入證和身份證到社區居委會登記報名或聯系網格員進行報名,報名時提供相應信息。禁忌人群:
1.婦、哺乳期婦女;
2.發熱患者;
3.既往發生過疫苗接種嚴重過敏反應(如急性過敏反應、蕁麻疹、皮膚濕疹、呼吸困難、血管神經性水腫或腹痛);
4.28天內接種過其他流感疫苗或HPV疫苗;
5.患有血小板減少癥或者出血性疾病者;
6.驚厥、癲癇、腦病、其他進行性神經系統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
7.肝腎疾病、融壓、糖尿病並發癥、惡性腫瘤;各種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發作期;
8.已被診斷為患有先天性或獲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 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9.已知或懷疑患有以下疾病:嚴重呼吸系統疾病、嚴重心血管疾病、惡性腫瘤;
10.除以上禁忌癥外近期自覺疲勞或有其他不適者。
如有特殊情況,可現場咨詢醫生。
法律依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全國範圍內的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制定國家免疫規劃;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擬訂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費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種類,並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 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推行擴大免疫規劃。
需要接種第壹類疫苗的受種者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受種;受種者為未成年人的,其監護人應當配合有關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醫療衛生機構,保證受種者及時受種。
第七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稱接種單位),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指定接種單位時,應當明確其責任區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承擔預防接種工作並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接種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