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達案件全國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公告
卓達案件全國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公告 為依法有序推進卓達案件善後處置工作,在前期信息登記基礎上,依據《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試行)》(處非聯發〔2008〕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將依法開展卓達案件全國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審核確認時間 2022年12月14日19:00至2023年1月3日19:00。 二、審核確認對象 凡與卓達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並持有合同、協議、借據、收據等有效憑證的投資人(包括個人和單位)。 三、審核確認流程 為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信息審核確認工作通過手機APP線上進行。投資人更新登錄“卓達案件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系統”後,對系統顯示的本人尚未返還本金金額、曾得利息金額明細等相關投資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異議的根據系統提示下載打印《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單》並簽字後上傳系統;有異議或者認為系統未顯示本人數據信息的,根據系統提示提出異議申請並上傳合同、收據、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明材料,由石家莊卓達案件異議審核小組另行審核並反饋。 四、註意事項 1、本次信息審核確認通過“卓達案件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系統”平臺線上操作,不接受線下審核確認。 2、為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騙取信息審核確認行為,系統的“實名認證”須由投資人本人親自辦理。投資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正在服刑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辦理;投資人已經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持繼承權公證書辦理。投資人為單位的,須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的由主要負責人)辦理。上述所需提供的材料以系統提示為準。 3、投資人應及時並如實、全面參加信息審核確認,避免因不及時、不全面、不準確而影響自己的權益。逾期審核確認的,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投資人本人承擔。 4、投資人應對自身身份認證行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幹擾信息審核確認工作的,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投資人應註意防範電話詐騙,信息審核確認機構不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及其他個人隱私信息,也不會提出轉賬、驗資、交費等要求。 6、信息審核確認受理期間,如有其他意見建議的,請通過“卓達案件投資人信息審核確認系統”的“我要咨詢”功能反映,也可通過公告所附的咨詢點、咨詢電話進行咨詢,有關機構將安排專人收集、受理並反饋。 7、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在參加信息審核確認後,要主動向所屬縣(市、區)紀委監委或所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如實報備所審核確認的信息,並如實說明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