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明組織紀律,嚴格選人用人監督,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 十個嚴禁”的具體內容:
1,嚴禁采取打電話、發短信、請客、送禮等方式拉選票。
2,嚴禁托人說情、打招呼,搞串聯、做工作。
3,嚴禁私自散發各種宣傳材料,贈送紀念品。
4,嚴禁以同學、同鄉、同事、戰友等聯誼活動的名義,搞拉幫結夥。
5,嚴禁送錢、送物和各類有價證券,搞賄選活動。
6,嚴禁收受他人賄賂、參加有拉票意圖的吃請。
7,嚴禁隱瞞、包庇、袒護換屆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行為。
8,嚴禁傳播小道消息,編造謠言,或通過信件、傳單、短信、網絡等方式,詆毀中傷他人。
9,嚴禁以威脅恐嚇、弄虛作假等手段,妨礙、侵犯代表、委員的民主權利。
10,嚴禁封官許願、突擊提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