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訂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錢時是說什麽?好像有壹句:( )( )定情,略表心意! 括號機填什麽?有沒 壹吻定情
問題三:給了聘禮就是訂婚嗎 其實訂婚呢就是兩家家人和最親的人約定好時間,在女方家約定的地點坐坐吃頓飯,訂婚儀式就是宣布妳們訂婚了,其他人發個短信告知就行說明壹下大家都忙,婚禮的時候再請大家,訂婚信物根據當地的習俗相互贈送,如果有需要,可訂立訂婚證書壹式兩份。說明壹下,訂婚儀式在法律上並無任何效力,訂婚是自古沿襲至今的傳統,也以此表示對婚姻的尊重和謹慎,所以結婚之前都要有訂婚這個禮節,但是現在訂婚儀式更現代些恭更前衛,可以由妳們兩家商量著來,具體要怎麽辦。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祝妳們幸福哦!
問題四:想問訂婚給女方的彩禮,是幹什麽用的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壹,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壹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壹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壹般不退。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問題五:定親女方退禮金是什麽意思 如果不是女方太過財大氣粗,幫妳省錢的話,就是嫌錢少,要退婚了。。趕緊找媒人去問總下情況,看怎麽補救吧
問題六:訂婚時男方給的禮金是給女方媽媽還是給女方的? 禮金屬於聘禮,應該由女方父母支配
主要看雙方怎麽去溝通~~~
問題七:定親時,男方應該做些什麽?要註意什麽? 20分 過門 即為定親。在女方的父親(或者母親)到男方家“看家”並應允婚事之後,很快就會按照定親的程序,由媒婆領看未來的女婿,帶著肉、酒、糖果、衣料、聘金等彩禮到女方家去。女方家招待過後,還得打發兩只碗、兩雙筷子、壹對帶根的小白菜和大蔥。條件好的還可以給點“喜錢”。碗筷青菜寓意男女成雙成對,有吃有喝,愛情有根有葉,常青不衰。
各地的風俗不壹樣,最起碼要有禮貌吧,準備個四折禮,就是四樣東西,比如女方的家人特別是女方的父親如果抽煙喝酒的話,煙酒是少不了的。再加壹塊肉,有的地方說:兒女是爹娘的心頭肉,別人的閨女娶走了,給爹娘割壹塊“離娘肉”,另外,夏天到了,再加壹箱果汁飲料什麽的就可以了。
不過有的地方為了顯示不讓別人的女兒娶過來受委屈(指的是物資方面的),就準備有六折禮、九折禮和十折禮。沒有八折禮的,因為婚姻大事要講順,四,指的是諧音事事如意;六就不說了,九也是天長地久,十就是十全十美了。而八和扒諧音,扒媒扒媒的,媒妁都扒了,還定什麽親呀?所以婚姻和蓋房都忌諱有扒的諧音。圖個吉利嘛!
至於定金,就依兩家在定親前的約定了。現在的生活條件好了,姊妹也少了,不比以前,養個閨女就像養了個銀行。多少就是個意思,如果是獨生子,拿的多少,到爹娘老了,還是妳們的,如果經濟條件好,女方家相信也不會拿這個做什麽文章的。如果條件不好,妳要和女朋友講明白,就是借了錢送定金,婚場,這個錢是要夫妻***同還的,不是給婚後增添負擔嗎?
我03年結的婚,因為我們離得不遠,從小都壹起長大的,就拿了1001塊錢,圖個千裏挑壹的彩頭。然後用我當時自己微薄的工資買了個金戒指,讓女朋友感動的不行,就定親了。
以上提供的僅供參考,祝妳能馬到成功!
問題八:到女方家提親怎麽說話呀教教我,就是到女方家 送完彩禮向女方父母說啥呀 如果之前很熟悉的話,這時候壹定要嚴肅。鄭重其事,男人壹定要厚臉皮。
如果之前不是很熟悉,這時候壹定要活絡。讓人不覺得太尷尬。也顯得小夥子有活力
問題九:請問訂婚彩禮是應該給女方存著還是女方父母存著? 屬於彩禮錢,應該女方父母存著,等妳們結婚了,女方父母會用這錢給妳買家具等。
問題十:訂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財禮錢,女方還需要回禮麽? 後天就要訂婚了,公公婆婆是臨沂的,他們的規矩是女方到男方家訂婚,訂婚的時候財禮錢是10001,再買兩套衣服,壹套首飾,女方給男方從頭到腳買壹身行頭,留著結婚當天穿,男方給財禮的時候女方還要回禮6600或8800或9900,如果按照煙臺沒有婚禮回禮的規矩,這個錢回不回都行,婆婆說就看女方家大不大方了,我爸爸單位的同事是臨沂的,說女方回不回禮都可以,回的話600.800的意思壹下就行,本來就給了壹萬,還要回6000.8000的,那不是跟沒給壹樣麽?現在好糾結,到底是回還是不回,回多少呢?如果不回人家都說人家那邊有規矩的,如果回親戚朋友都不願意,壹***給那麽點錢,回了壹半多,光給我對象買衣服都花了6000多,這樣還成了倒貼的了,之前說好了他們家買房子裝修,我們家買車和家電,由於房價太貴,壹直沒買房子,我們家有兩套房子,我媽說早晚都是我的,說給我們壹套房子,就不用他家買了,其他的事都是他家包辦,他家也同意,現在房子這樣的大事,我們家都做出大的讓步了,困難都給他們解決了,現在又因為財禮的錢,兩家說不通,現在財禮錢還沒給我呢,我婆婆的主意,讓我對象新辦壹張銀行卡,寫他的名字,把我們倆收的禮錢都存到新辦的銀行卡裏,那個錢是給女方的財禮錢,我再拿給妳讓妳存著算怎麽回事?那妳還給 *** 嘛,妳直接自己存起來不就行了麽?我父母到沒說什麽,家裏的親戚和周圍的朋友都替我抱不平,說房子錢給他們家省了,不用買房子了,財禮給那麽少,還要回禮,回完禮,買完西服還倒貼,現在財禮錢還沒給我,就想好了把錢給我對象,讓他存起來,留著以後用,明明是給女方的財禮錢,我為什麽還要再給妳?本來結婚是件開心的事,可我壹直都高興不起來,心裏壹直堵的慌,大家快幫我出壹下主意吧,到底怎麽辦,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