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互聯網上的數據復制到涉密計算機中可采取的措施是如下:
1、不得在手機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2、不得在手機上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
3、不得將手機連接涉密信息系統、信息設備或者載體。
4、不得在手機上存儲核心涉密信息人員的工作單位、職務、紅機電話號碼等敏感信息。
5、不得在涉密公務活動中開啟和使用手機位置服務功能。
6、在申請手機號碼、註冊手機郵箱或者開通其他功能時,不得填寫禁止公開的涉密單位名稱和地址信息等。
7、不得使用未經國家電信管理部門進網許可的手機。
8、不得使用境外機構、境外人員贈送的手機。
9、不得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
10、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使用手機。
11、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設備的場所使用手機進行視頻通話、拍照、上網、錄音和錄像。
12、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機談論以及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