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仲裁和訴訟是打官司的兩種途徑。仲裁是去仲裁委員會打,訴訟是去法院起訴。對方之所以說要仲裁妳,大概是因為妳們簽的合同裏約定了:解決糾紛通過沖裁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九條 仲裁實行壹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壹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