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了不壹定先收到法院的傳票,需要看法官采取什麽送達方式,壹般會先電話通知,也可能會收到短信,最後是書面傳票。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文件。
《 民事訴訟法 》第124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