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雖然發短信是個人自由,但是頻頻給他人發送騷擾信息,已涉嫌違法。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的規定,對這種行為可以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它會侵擾他人的通訊安寧權和通信自由權。妳如果濫用就會影響他人的通信權,是對他人的壹種騷擾,別人可追究妳的民事責任,若情節嚴重,構成了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可能還會涉及刑事責任。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屬於違法行為,雖然沒有構成犯罪,但依法可以追究治安行政責任,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壹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壹千壹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