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不方便收法院傳票,傳票可以代收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傳票是可以代簽的,但只有當事人的成年家屬和經過授權的代理人才可以“代簽”,而且他們壹旦代簽,就視為當事人已經簽收,當事人的拒收等行為是不會產生法律效力的。但只是門衛,是無權代他簽收,需要重新送達。
快遞員送快遞上門的時候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證領取傳票 法院往往通過快遞的方式向當事人寄送傳票,原則上需要憑身份證簽領。但快遞員也未必需要妳出示身份證,只要姓名或者電話號碼對上就可以。
如果確實無法送達給妳,法院還會通過什麽方式 《民事訴訟法》第84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也就是說,如果確實無法送達,則法院會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後,則會開庭,如果妳不到則會缺席審判,壹樣會作出判決的。收到法院傳票必須應訴,否則法院完全可以在妳缺席的情況下判決,那種結果對妳非常不利,可能到時候妳銀行卡上的錢就少了,因為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可以通知銀行從妳銀行卡上劃錢。
簽收傳票之後,壹定要第壹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為是自己當事人,有權查看對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這個很重要,因為自己(公司)要應訴甚至反訴壹定要針對對方的證據來反駁。
從法院處獲得自己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了解了基本情況之後,最好咨詢壹下律師,請律師分析壹下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或者說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
綜合據律師的分析和案子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要反訴,是否要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在舉證期限內,搜集並提交對自己(公司)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如果是要將反訴狀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議壹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遞,而且壹定要留下該快遞的寄送憑證,用以日後訴訟之時作為輔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