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派壹名具備資格的人員擔任公司的聯絡人,並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
2.備案材料壹般包括擔任聯絡人的人員身份證明、聯系方式、工作單位證明等資料。
3.將備案材料遞交到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具體的遞交方式可以通過現場遞交、郵寄或在線遞交申請的方式。
4.等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後,會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備案信息。
5.領取聯絡人備案證明和備案號碼等文件。
註意,聯絡人備案也是公司註冊登記的必要程序之壹。如果公司的聯絡人發生變更,需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變更備案,避免因信息不準確導致無法及時聯系公司。
具體程序可能因地區和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在進行相關操作之前,先在線咨詢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