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上班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社保局禮拜六和禮拜天是不上班的,如果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可以選擇周壹到周五工作日辦理。
社保局的主要職責有以下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2.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4.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權限,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
5.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6.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7.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9.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職位管理和公務員、職員、雇員管理: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10.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權限,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11.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12.承擔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責任。
13.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壹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壹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壹)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