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根據國內、省內疫情形勢變化,經組織專家研判,對來(返)昆人員健康管理措施進行調整,現將最新要求通告如下:
壹、所有來(返)昆人員須提前通過“昆明健康寶”小程序或電話方式向目的地社區報備。
二、有內蒙古呼和浩特、錫林郭勒、赤峰、烏海,新疆烏魯木齊、巴州及河北邢臺市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
三、有甘肅蘭州、慶陽、武威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實行“3+4”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集中隔離和4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
四、有西藏拉薩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3天進行核酸檢測。
五、有西雙版納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不再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要求,按常態化防控區域管理。
六、對來自全國高中風險地區、紅黃碼人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以上人員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相應天數的集中隔離健康管理措施。
八、除上述地區外,有省外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入昆後實行3天2檢,已做“落地檢”的來(返)昆人員,間隔24小時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不主動報備、隱瞞行蹤、不配合相關健康管理措施的來(返)昆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適時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