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沒辦證和遺失證件的除外);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派出所戶政室打印)。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4.按期換證每證20元,過期補證每證40元。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